为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书院团委将开展2020年度“科大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不含当年毕业班学生,往年“科大之星”不再参选)。
二、评选类型
学习之星
(1)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对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分绩点在4.0以_上;
(2)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通过日语专业一级考试;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
(4)以上条件均需具备。
创新之星
(1)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成绩,或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省级银奖(含)以上成绩;
(2)参加其他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成绩;
(3)有科研创新成果,获得国家专利;
(4)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正规文学刊物上发表原创作品;
(5)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6)以上条件达到2条(含)以上即可参评。
文艺之星
(1)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文艺活动,表现突出,用自身的艺术特长感染广大同学,为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活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在校学习期间,代表学校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省级(含)以上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二等奖(含)以上成绩或参加河南省大学艺术展演获得三等奖(含) 以上成绩;
(3)组织或参加一个文艺团体,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4)以上条件均需具备。
体育之星
(1)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学院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用自身的体育特长带动广大同学参与全民健身体育活动;
(2)在校学习期间,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含)以上体育比赛并取得前三名,如为集体项目,应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3)在校级比赛中获得冠军或打破记录,如为集体项目,应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4)以上条件均需具备。
志愿之星
(1)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事迹突出,积极传播公益文化;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和志愿服务性质的学生组织,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3)组织参与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乃至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和广泛好评,得到校外媒体报道,本人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以上条件均需具备。
书院可在每个类型中推荐一名同学参加学校科大之星的评选,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科大之星”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三、评选流程
书院初选
书院团委首先组织班级团支部评选,自上而下挖掘典型事迹,结合班级团支部评选组织院级评选,书院团委将面向全院学生展示学生事迹材料,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科大之星”。
校级评选
校团委将组建校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从中推选出河南科技大学当年“科大之星”,并以事迹宣传和公式的方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于12月份对评选出的2020年度“科大之星”下发表彰文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申报支撑材料
学习之星
(1)成绩单(由院教务员处打印) ;
(2)英语六级成绩单证书复印件,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一级考试证书;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证书复印件;
(4)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书院团委公章;如有个别证书未发等情况需请书院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书院团委公章。
创新之星
(1)成绩单(由院教务员处打印) ; (必须)
(2)“挑战杯”或“互联网+”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证书复印件,或参加"创青春”创业大赛获得省级银奖(含)以上成绩的证书复印件;
(3)其他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证书复印件;
(4)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
(5)CN学术刊物或正规文学刊物的封面、目录以及相关文章页面复印件;
(6)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
(7)根据评选办法要求,创新之星需要达到5个条件的其中2条(含)以上即可参评,请准备好以上材料中至少3项材料(含成绩单)并加盖书院团委印章;如有证书未发等情况,需请书院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书院团委公章。
文艺之星
(1)成绩单(由院教务员处打印) ;
(2)参加新年嘉年华内场演出等学校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的证明(组织方出具证明) ;
(3)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省级(含)以上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二等奖(含)以上成绩或参加河南省大学艺术展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4)校大学生艺术团骨干证明或文艺类社团负责人(校大学生艺术团或社团联合会出具的证明)。
(5)以上材料均需提供。
体育之星
(1)成绩单(由院教务员处打印) ;
(2)参加省级(含)以上体育比赛并取得前三名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3)校级体育比赛中单人项目获得冠军或打破记录的证书复印件,或校级体育比赛中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证书复印件;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
志愿之星
(1)成绩单(由院教务员处打印);
(2)参加学校、书院(学院)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相关证明,或志愿服务性质的学生组织负责人相关证明;
(3)校级(含)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4)校级(含)以上媒体、报道页面等复印件(加盖书院团委印章)。
(5)以上材料均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