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竞赛对我校培养创新型人才,推进大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调动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为了在2021年河南省及全国“挑战杯”竞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时间
2020年11月——2021年4月
三、参赛对象
河南科技大学2021年6月1日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四、参赛形式
分为个人申报和集体申报。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所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河南科技大学在校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申报集体作品的,要求作者人数为3—5人(均为在校学生),建议每个团队配备一名专业指导老师。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分类
申报作品仅限于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三大类。
1.科技发明制作类
分成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高,制作投入较大的科技发明;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自然科学类
仅限本科生参与
3.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类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类别,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并聚焦于解决社会问题,选题必须要有现实意义,多关注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可以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进行思考和选题。
应注意:硕士生申报作品范围仅限于科技发明制作类和人文社科类社会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两类,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
(二)选题参考
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特等奖名单,在挑战杯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查阅作品库的参考资料,在充分征求指导老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选题、组队、调研、研发、撰写等工作。
(三)作品要求
1.凡申报的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鼓励申报跨学科作品和多学科交叉的作品。无论是个人作品还是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来划分为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分类进行评审。特别鼓励以下情况者参赛:
a.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
b.已申请、计划申请专利的学生自主研发项目
c.鼓励申报多学科交叉的项目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a.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b.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d.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e.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书院初评方可参加校级复赛,每人限报一件作品。
六、名额分配
以学院(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选送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名额如下:在第八届“挑战杯”校赛中获得“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院最多可选送八件作品,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最多可选送六件作品,其他学院不得超过四件作品,每个书院最多可选送十二件作品。
本届“挑战杯”河洛书院可以向学校选送十二件作品,人文、物理、法医各四件(包含研究生作品)。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发布竞赛通知,召开“挑战杯”竞赛宣讲会,开展竞赛指导工作。
(二)书院预报名阶段(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12月30日前,各团队或个人进行预报名,书院成立队长群和指导教师群,及时发布比赛相关内容,服务参赛师生。
预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并于12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765781539@qq.com,咨询电话:0379-65966106,咨询地点:嘉园10号楼302书院团委办公室。
(三)书院准备、初赛阶段(2021年1月-3月)
2021年1月-3月,各参赛团队确定选题、组队、调研、访谈、填写作品申报书,完成学院初赛,经审核后上报校团委科技创新部等。
(四)校级复赛阶段(2021年4月初)
入围参赛团队在2021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修改后的作品申报书电子版和实物作品等资料上报。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再次进行作品评审,对作品进行指导和包装。
(五)终审决赛阶段(2021年4月)
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省级比赛安排而定)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学校作品终审。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近年来,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下,“挑战杯”竞赛已经成为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的重要活动阵地和成果展示平台。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成立由学院(书院)主管领导牵头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宗旨,精心组织
各学院(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竞赛的群众性和导向性,认真制定本学院初赛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教师指导、学院初赛、评选推优等工作,并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指导和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入围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在学生和教师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营造创新文化氛围,为造就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人物,引导和鼓励学生勇于创新;要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科普和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学生崇尚创新、勇于创新。
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