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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书院关于评选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0日  点击: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和校团委《关于评选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河洛书院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5.热心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 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会工作人员”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称号。

三、名额分配

河洛书院共有河南省三好学生名额6名,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2名,河南省先进班集体名额3个,经研究决定,采用按比例分配和统筹兼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配。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7月10日—7月12日各年级评选;7月12日下午18点前报书院团委办公室(嘉园10号楼302),书院团委审核并在书院官网主页公示,7月13日上报校团委。

(二)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学院把关,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三)各年级要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和班集体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于7月12日下午18点前以年级为单位将以下推荐材料纸质版交书院团委办公室(嘉园10号楼3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5944987@qq.com。

《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院系意见一栏”盖学院/书院团委公章),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一栏要结合推荐条件认真填写(注:切勿改动审批表格式);

(四)各年级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电话:0379-65966106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河洛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