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加强新时代团组织基层建设,引导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双一流”创建、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贡献更大力量。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河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河洛书院2021年度五四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效上。
(二)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团省委“四工程一规划”,提升“三力一度”工作部署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
(三)体现累进激励。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先进个人和集体申报省级“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青年大学习”做到全覆盖,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团员发展程序,高质量管理和运用“智慧团建”,完成团支部、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组织关系转接率高,团组织生活开展有序,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对标定级”在四星及以上团支部。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班团一体化建设成效良好。
(二)十佳五四青年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上学年的综合测评德育平均分不得低于18分。
3.具备优秀团员或模范团干部基本条件,曾被评为优秀团员或模范团干部。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努力、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上学年学分绩在85分(含)或学分绩点4.0以上。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奖学金两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6.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含)以上,心理素质良好。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可以申报十佳“五四”青年标兵,具体评选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十佳“五四”青年标兵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
(三)优秀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参评学生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团支部前5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体育达标测试“合格”标准;参评年度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模范团干部
1.满足“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学工作,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严格自律;
3.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学生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校共青团事业,成绩显著;热爱团的岗位,工作高效,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4.积极参加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创业就业服务等团的重点工作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予以优先考虑;
5.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一年级不参评),上年度无违纪现象。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河洛书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条件最终评选出四个团支部(团支部限19级、20级)推荐至校团委。校团委会根据各学院、书院团委推荐结果进行评选。
(二)十佳“五四”青年标兵:河洛书院团委依据文件要求自愿遴选推荐1人上报校团委(限19级),最终校级将采取会评方式评选产生最终十名五四青年标兵。
(三)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河洛书院名额如下:模范团干25名(限18、19、20级),优秀团员78名(限17、18、19、20、21级),河洛书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条件,已经将名额分配到各年级。
四、报送时间
(一)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各类分文件夹存放、整体打包发送)于3月29日前18:00前发送至邮箱1258984174@qq.com。
(二)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于3月29号18:00前发送至邮箱2579738817@qq.com。